我在公司上班已十年了,前三年公司沒給我買養老保險,後面這幾年

2021-03-27 02:53:52 字數 4582 閱讀 8421

1樓:小默

有權要求公司給你補,公司應該以現金的形式補償你。

公司如果不同意補償你,可以去勞動警察大隊投訴。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如公司拒不繳納,可以至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社保部門舉報,建議留存勞動合同及工作證等資料。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自己補,公司沒有義務,有些公司有三年試用期,哪個階段就是交,你也不願意啊!

油站之前給我買了養老保險有三年,現在我沒做

4樓:abc保險網

以前單位給你買的養老保險帳戶不會被登出,你可以在原帳戶中自己續交下去,以前單位給你買了三年現在自己交可以累積在一起的

擴充套件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上班三年,公司才給我買社保,以前的三年能補上嗎

5樓:之何勿思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分地域)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機構來操作。

注意事項: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

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

2、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係數。

6樓:匿名使用者

社保可以在退休的時候,辦理一次性補繳的,之前沒有社保帳號,也是不能補繳的

公司前十年未給員工交養老保險 該如何補償?

7樓:夢非夢阿娜達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在職員工參保繳納社保。不為在職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

如果單位未參保辦理社保,又沒支付雙倍月工資給員工的,員工可以先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如果單位不補繳社保,又不支付雙倍月工資的,被辭退的員工可以到單位所屬地勞動局、社保局投訴。

8樓:犬瘟熱

如果單位未參保辦理社保,又沒支付雙倍月工資給員工的,員工可以先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如果單位不補繳社保,又不支付雙倍月工資的,被辭退的員工可以到單位所屬地勞動局、社保局投訴。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從2016 年5月1日起,將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

9樓:賣萌滾粗

我在下沙一家企業上班,在總公司工作的前10年,公司一直沒幫我交養老保險金,之後我換至分公司才開始買,買了8年。但是我馬上就退休了,養老金還沒買滿15年。請問我能要求總公司補交前10年的養老金嗎?

【律師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杭州市中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實務問題的處理意見(試行)》第二條(三)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用人單位先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後開始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如勞動者主張補繳此前的社會保險,以用人單位開始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其他法律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但你沒有積極主張你的合法權利,已經超過仲裁時效,因此你現在不能要求總公司補繳養老金。

若你因此事提起仲裁或訴訟,存在被駁回的風險。

我在公司工作十年了,一直沒買社保,現在怎樣才能把以前的補交回來。

10樓:南北

1.勞動者可以直接向單位申請補交社保,或者直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解除勞動關係後單位任要補交社保。

2.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議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各類社會保險。如果未繳納保險,則單位違法,勞動者可以以單位沒交社保為理由提出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3.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單位仍應補交社保。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為單位交一部分、個人交一部分,如果單位補交,個人也應補交。另外,由於單位違法,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4.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5.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11樓:yoga眠眠

這種情況需要公司和個人共同補繳一定的費用,公司還需要額外的支付一筆滯納金。

個人要補繳10年的費用是很大的一筆費用,但是從長遠上看,補繳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正常情況來看,每個年的繳費基數是本人工資*8%*12*年份。

和公司協商交社保的情況後,去社保局辦理補繳手續,需要帶上個人情況說明書,包括說明你什麼時候進公司的,至今到現在工作多少年了,卻沒有買社保等等,提供一些單位給你發工資的工資條或銀行工資賬戶的流水單,越多越好,或者是公司跟你簽定的用工合同。公司要為你補繳一份社保。補繳金額待辦理時依據當時的規定計算。

12樓:匿名使用者

社保是不可以補交的,只能延續下去一直到需要的年限

13樓:胡觀世事

馬上到退休年齡了,從來沒交過社保!現在補交還來的及嗎?

14樓:今年是幸運年

這個得跟你的用工的公司協商,首先得你公司同意幫你補才行呀,費用的問題也得先協商好,同意幫你出多少。

還有去社保局記得帶上你的個人情況說明書,上一道請示到社保局,說明你什麼時候進公司的,至今到現在工作多少年了,卻沒有買社保。。。。等等,提供一些單位給你發工資的工資條或銀行工資賬戶的流水單,越多越好,或者是公司跟你簽定的用工合同。

有了這些證據,公司還不肯幫你補繳的話,大家最多撕破臉,提交勞動局經勞動仲裁審理了(非到萬不得已才走這一步呀)

15樓:匿名使用者

到勞動社會保障局去投訴。要求他們出面幫你找公司。

請問!我在單位連續工作了十二年,單位近十年沒有給我買養老保險和近三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單位要我辭

16樓:無牆的城

工作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你應該補償十二個月。社保過去十二年應該都給你繳納。去找當地社保辦

17樓:木*目*心

要你辭職,不辭職,如果非要強制性,那就告

諮詢律師,我工作十六年了單位沒給我買養老保險,馬上要退休了沒有生活費怎麼辦?

18樓:水清魚無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這是單位的義務也是職工的權利,若是用人單位不為你繳納社保,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勞動監察部門會給予其處罰。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在單位沒有買保險,你要去資訊一下,你幹了十六年沒交保險你都不知道,你是不是臨時工,如沒有交你自已現在可以交,到退休時可以補夠十五年就可以拿退休工資。

20樓:life小王

早幹啥去了,十六年你都沒發現?我看你是沒把它當回事,退休了知道著急了,你就是告他又能怎麼地,補又補不了,就算能補也只有16年的,幾百塊錢夠幹啥的

21樓:北嶺快樂虎

肯定地說,單位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勞動管理部門投訴處理,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我在公司工作10年了,沒有勞動合同,也沒有給我買養老保險,如果我不做了有什麼補償?

2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也沒有買養老保險,那就是一個兼職的那種,臨時工不做了,好像就沒什麼補償

23樓:不高興

儘量收集在公司上班的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未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未交社保,首先要求補交,若補交不成,可以按照累計損失確定具體補償標準。

我在公司上班十七年了,現在五十二了,養老保險公司只給我買了十一年,現在要辭退我。怎麼辦呢?

24樓:ok我來看看哦

沒有辦,單位可以辭退員工,你只能要求賠償,估計可以賠償10個月工資,如有問題,去等等勞動監察大隊解決

25樓:陽陽

要求公司補償十七個月工資,自己繼續繳費,至少再繳四年。

26樓:匿名使用者

找當地的勞動局問一下,這比較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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