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月的試用期滿你就是正式員工了,但是用人單位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違法了,你可以向用人單位發函通知其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資和賠償金(第三個月應該是雙倍的正式工資)。
問題是經過兩個月後,試用期滿了,並非勞動期滿,勞動期限是剛開始,單位沒有通知你試用期不合格,並且你繼續工作了一個月,就意味著你已經和該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了,只是對方未和你簽訂勞動合同而已。當然了,如果你自己不認也是可以的,你隨時可以不說一句話就走人,只是損失了本來可以拿到的利益而已。
2樓:戢葉孤春
試用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至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過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單位推遲一個月的試用期是違法的,且你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3樓:語冰的夏蟲
在職一個月就必須籤合同,除非要籤的是五年的長期合同,他已經違約了。
入職以後一個月就必須要有社保。也就是藍本。 北京的是這樣。
試用期內提前一週辭職就行。如果過一個月還不和你籤長期合同,隨時走人都ok.
勞動合同法
公司解僱你,要看什麼原因。如果單位不能出具證明你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證據,那麼就是非法辭退。單位應該支付你雙倍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兩個前提 一是制定程式合法,在制度推出前應經過全體員工討論,然後需要公示或者公佈,並經過員工學習確認 二是制度本身不違法。如果制度本身違法的話...
勞動合同法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工單位必須在勞動者工作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需要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所以說盡管不簽了勞動合同,用工單位也同樣需要支付你近8個月雙倍工資。如果你不想在這裡繼續工作,你可以拿確定你用工之日的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院投訴。1,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不合法...
勞動合同法違抗老闆命令扣不扣錢,勞動合同法公司老闆可不可以扣法工人工資
勞動合同法並沒有規定違抗老闆命令,老闆可以剋扣勞動者的工資,另外,老闆剋扣勞動者的工資違法,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進行處理。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