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民商事法律問題研究
公司開除員工,應按以下標準進行補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開除員工不需要補償或賠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被依法追。
2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以曠工名義開除員工是合法的。因為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是屬於勞動者嚴重的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所以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是已經享有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是必須是因為經過批評教育之後無效才能夠解除。
曠工可以開除員工嗎?
3樓:常州律師邵麗敏
法律分析:曠工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可以無責任開除員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法曠工三天能開除嗎,員工曠工三天,可否直接開除
所謂曠工,就是指勞動者未經請假即缺勤,缺勤就是勞動者應到而未到崗工作。判斷勞動者是否到崗工作並不以是否有考勤記錄作為唯一標準,關鍵是是否到崗工作。勞動法並沒有規定勞動者曠工多少天,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
曠工三天被開除,有工資嗎,員工曠工一個月被開除,需要支付工資嗎
有工資,儘管你被開除,但曠工三天外上班的工資依勞動法仍然必須支付給你,所以儘管放心。曠工這三天是沒有工資的,但之前上班的天數是有工資的。曠工的三天是沒有工資的,但是之前正常上班提供勞動的那些日子,單位還是應該給你支付工資。有工資,只要員工付出了勞動,那麼就有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員工曠工三專天被開除,...
公司要辭退我,以曠工得理由,公司可以辭退嗎
這種情況,如果是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話,那麼是可以辭退的。並且不需要賠償的。如果公司屬於違法辭退的話,那麼需要賠償員工經濟損失。這裡是具體的賠償標準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