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瑩豆主柱足
非常理解你的心情。
首先來講,是你先違反合同。現在的問題是如何解決好辭職的問題,如果弄不好,原來的公司完全可以起訴現在的公司,因為你跟原來的公司還存在勞動合同關係。既然現在已經找到了新的公司上班了,就應該有勇氣來面對原來公司可能使出的任何招數。
目前最要緊的是你要給原來的公司寫書面辭職報告,按照合同約定款來辦,如果公司無故扣你的工資(更何況你現在只是在猜測公司為什麼沒有給你發錢),可以直接找勞動局仲裁。如果公司真要扣除違約金,那你也得認可,這是你違反合同必須要付出的代價。
我建議你權衡一下違約金與工資,哪個多,還有就是現在工作與原來的相比,如果現在的工作對你以後的發展比較好,以前的事情可以不去計較,安安心心把現在的工作做好,但原來公司的辭職報告還是要寫的(如果公司不作回覆,乙個月後就自動解除原有的勞動關係了)。
2樓:網友
還是直接辭職吧,也不要什麼工資了,乾脆一點,找到新工作好好幹了就行。
3樓:網友
想辭職就提前跟公司說,沒什麼好怕的,該給的工資它也不敢欠你的,只要提前辭職說了,還有什麼違約金問題。
現在你沒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就又去新公司上班。
不僅自己違反合同,還連累你的新公司。
諮詢一下委約金的問題
4樓:鷺江釣翁
關於違約金的事應該在合同裡就寫明白了的,不是以後協商的。不過協商也可以,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現在你們雙方意見不一致,也就是說協商未達成,仍要繼續協商。
如果勞動合同沒有說到違約金,那麼就不需要賠償違約金,也不需要協商,你應該拿回37000。問題是你同意協商,只能協商到底了,勞動仲裁部門不會管的。
5樓:網友
還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吧,勞動仲裁委員會一般會先行調解,在仲裁員的幫助下進行協商會比你自己與單位協商好的多呢,而且達成協議後,仲裁員會製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調解書。
如果單位不履行仲裁調解書時,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呢(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31條 )
6樓:網友
瞭解你被扣款17000的具體名目,這是前提。
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要賠償偽約金,應該賠嗎?
7樓:堯日德之
如果雙方的合同是08年以前訂立的,且合同合法有效,又約定了違約金,則應當按合同約定賠償違約金。08年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雙方可約定服務年限和違約金,但違約金不得高於培訓費用。若勞動者違約,應按剩餘服務年限計算應賠償的違約金。
8樓:重啟不再偏離
根據勞動法規定的去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既然用人單位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那麼經濟補償金是按什麼標準支付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提醒,這裡所說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應得工資。
9樓:jf浪偎
勞動合同法》沒有關於違約金賠償的說法,所以一般不用賠,如果單位要你賠你就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去投訴他, 你再看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上面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但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競業限制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等。 所以公司要你賠違約金是違法的。
你直接投訴他們就可以了。
新勞動法偽約金
10樓:網友
放假期間可以按當地最低基本猜襲棚日工資要求工資。所以穗則要看你是**禪團的。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除發放工資外,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問題?急
11樓:哀平文
如果你具有《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那麼就提前乙個月通知公司,不需要付違約金。但是如果只是因為想跳槽,那麼就要賠償單位招聘、培訓等費用。
年輕人不要盲目,權衡利弊再作決定;更不要好高騖遠,應當懂得誠信。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在私人藥店不幹了(以簽下合同),偽約金一般是多少?這樣有沒有觸犯法律?
12樓:妥協的爵士劍
違約金這個問題,主要是看合同的約定,沒有約定的,看實際損失。
因為你問的是實際問題,目的是解決問題,我也不用什麼法律原理來繞彎子1,這種情況下藥店基本上不可能主張什麼違約金。
2,就算有違約金,(如果你沒有洩露藥店什麼百年秘方的話)就是百來塊錢的,藥店主張你違約要去法院起訴,請律師,為了百來塊錢,呵呵。不可能的,放心吧。
13樓:藤殊
勞動合同裡有寫嗎 沒有寫就沒有違約金 只用證明你的離開沒有給藥店帶來什麼損失 沒有觸犯法律。
14樓:網友
要看你簽定的合同的具體內容,合同上寫著是多少違約金你就得支付多少。如果沒有規定就不用給了。。但是如果你給藥店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你是要負責的,要但對方是否主張羅,如果他讓你順利地走人,你就省事拉。
祝你好運。
勞動法工資退遲幾天發是否算偽約金
15樓:匯法網
用人單位推遲幾天發工資如果因為財政問題導致的是不需要的,但是無故拖欠工資是襲雀不可以的。
一、拖欠工資如何補償。
關於拖欠工資的補償,原勞動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之一的,應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嘗總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一)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勞動者補償的。」
二、公司運禪桐拖欠工資的法律責任。
拖欠」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的工資發放時間而未付給勞動者工資的行為。
下列情況不屬於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的有:
一)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正常支付旁坦工資;
二)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的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
單位拖欠工資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呢。
用人單位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可責令其支付應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及其1至5倍的賠償金。由此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訴至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委員會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應支付的工資報酬及其25%的經濟補償。
大家好,想向大家討教一下,如果員工被公司辭退的話,公司應該如何向員工賠償偽約金,法律如何規定
16樓:
你好,如果是無故辭退的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依法應當支付員工賠償金。標準為補償金的兩倍,也就是工作滿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
17樓:公尺蘭加油
單位單方面和你解除勞動合同應該給你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具體規定你可以看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如果單位是以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理由,單位應該出示證據,如果是這樣單位無需補償。無故辭退雙倍補償。
18樓:網友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一年工齡補償乙個月的工資,如果你在公司滿三年 就補三個月的工資,滿五年就補五個月的工資。
19樓:枯井沉灰
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由於我回答不能超過100字不能詳細解答)請你參閱《勞動合同法》
關於勞動合同的事,勞動合同的事。
雖然有點不合理,但是總的說來還是合法的,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同最長可以是6個月,一般勞動合同在3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是1個月,1 3年的試用期為3個月,3年以上的最長不超過6個月。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
關於勞動合同續簽的問題,關於勞動合同沒有續簽的問題
勞動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遵循嚴格的續簽程式與勞動者續簽合同。首先,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進行綜合評估後,再決定該勞動合同是否續簽以及按照什麼勞動條件進行續簽。用人單位在評估時應考慮如下因素,比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年限可能即將滿十年的 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連續兩次簽訂過固定期限勞動...
關於賠償方面的法律諮詢,關於勞動合同賠償的法律諮詢!
可以向會議組織者提出 要求。但安全問題的主要責任是在酒店方面,組織者應該配合或負責代表參會人員向酒店提出索賠要求才是。如果酒店方面盡到了告知義務,那受傷的事應該由傷者自己承擔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則可以由酒店和會議組織者承擔。商應邀參加公司的會議,入住公司安排的酒店,在房間內滑到摔傷,只要該酒店是正規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