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天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
日工資就是: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注意: 以上說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就是你的基本工資! 一般的國家企業是按上面計的加班工資。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樓:網友
1)週末上班,8:00~18:00應該是10個小時算加班。
2)1800是稅前還是稅後。一般按稅前的工資計算,最後還要算個人所得稅的。
3)私企的話,操作很「靈活」,你老闆把你週六算加班嗎?
3樓:網友
按國家相關的規定演算法,你這樣算沒有錯。但是你是在私企的話,就很難算準確了。因為你現在每天工作的時間已經是10小時了,超過了八小時/日的工作時間了。
而且你的不是雙休日。只是單休。因此看來,你是不會拿到什麼星期六的加班工資的。
因為老闆認為星期六是正常的工作日!你要想拿到加班工資,除非你在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上班,否則你也不會是算加班的。
如何算加班工資?
4樓:陳盼盼
法律分析:根據《勞動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槐團攜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或滑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鉛伏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工資是否算工資?
5樓:羅仰俠
具體而言,我國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從其構成形式而言,主要有如下七個專案:
1)計時工資: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_=f=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作標準支付的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1=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工資或崗位工資。
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和運動員體育津貼。根據計算工喚改資的時間單位的不同,計時工資可分為月工資制、日工資制和小時工資制。計時工資的優點是操作簡單易行,適用於任何企業和工種;缺點是以勞動時間作為計算工資報酬的依據,不能完全將工資報酬與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掛鉤。
2)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額計件等工資制度下,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准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工作任務包乾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營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它是用一定時間內的勞動成果來計算的工資,即用間接勞動時同來計算,因此它是計時工資的轉化形式。計件工資的優點是能夠使勞動成果與勞動報酬直接聯絡起來,更好地體現了按勞分配的原則。缺點是容易因追求數量而忽視了質量,甚至影響安全生和知判產。
3)獎金: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獎金是超額勞動報酬,是計時工資的輔助形式。
獎金按勞動者付出的超額勞動來支付,是對勞動者作出優異成績的一種獎賞。獎金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更好地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具有重要的意義。獎金的種類很多,主要猛櫻有以下幾種:
超產獎:按超額勞動成果的數額來計付。
質量獎:在完成產量的前提下,以產品質量合格率作為考核標準。
節約獎:在完成生產任務的前提下,按節約原材料、燃料消耗的數額計付。
安全生產獎:在完成生產任務的前提下,按安全生產的情況給予獎勵,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以及其他獎金。
加班怎麼算工資?
6樓:大律君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先按同等時間安排其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中棗應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1、在標準工作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1、如果勞動春培乎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準。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專案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2、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
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扒悉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於實際工資。3、在確定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時,應以每月工作時間為天和小時進行折算。4、實行計件工資的,應當以法定時間內的計件單價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5、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低於當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以日、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對於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加班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如不給加班費,不按法律規定補休的,勞動者均有權拒絕。
在計算加班工資的時候,有幾個點是必須要考慮到的,實際安排加班的時間段、加班的時間長度以及員工的工資計算,這三個因素缺少其中之一,那都無法計算出最終的加班工資。而對於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國家也有統一的規定,不允許用人單位擅自與員工約定。
加班工資應該怎麼算
7樓:杜凱
法律分析:平時加班工資一般是倍。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相應的標準支付加班費。
如果是法定節假日加班的,需要支付三倍工資,休息日加班的,支付雙倍工資,下班之後加班的,支付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簡亂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裂咐餘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肆滾資報酬。
加班工資應該怎麼算
8樓:網友
加班工資應該是以你的實發工資為基數計算 具體的依據是: a、《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關加班工資的如何計算) b、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是指 勞動合同規定 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工作崗位型局洞(職位)相對應的工資。
卜枯 c、國務臘襲院《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 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綜上,你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不應是約定的最低工資,而是你的實發工資3000元。 3000/元(日工資) 143/8=18(小時工資) 18*平時加班小時數+18*2*週末加班小時數+18*3*法定節假日加班小時數=總的加班工資 (前兩項如果有安排補休,補休的時間要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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