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葉小舟
根據現定男性退休年齡為60週年,如從事特殊工種達10年55週年退休,不管在那個單位上,都適用以上規定。
2樓:網友
男性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是60歲,如果累計買夠15年養老保險,到達60歲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退休金,如果到60歲還沒買夠15年養老保險則需要推遲退休,繼續買養老保險,累計15年才能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退休金。
3樓:來自柏林寺頂天立地的新月
根據目前的退休政策,男性年滿60週歲,社保交滿最低15年醫療保險繳滿25年方可辦理退休手續。
4樓:蘇主任
到目前為止,男性退休的年齡是60週歲,女性是50週歲,女性幹部管理的是55週歲,所以只要簽訂勞動合同,退休之前,公司都要給你繳納社保的。
5樓:東珈藍悅
男職工繳納社保15年以上,達到退休年齡60週歲,方可辦理退休手續。
6樓:風行天下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這個問題,那麼你的問題是現在的男性退休年齡多大?他們現在還沒有推出延遲退休年齡的實際性的東西,那麼現在還是按照60週歲退休。
7樓:摩初彤tt學姐
我國勞動法規定男性公民60週歲退休,前提是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最低15年。
員工到了退休年齡,用人單位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嗎?為什麼呢?
8樓:多多家的多公尺
員工到了退休年齡,用人單位可以與員工終止勞動合同。法定退休年齡是這樣規定,女職工退休年50歲,女幹部退休年齡55歲。女職工是指從事公司基礎工作,我們就拿工廠來說,車間女職工,年齡到了50歲,即使勞動合同時間沒有到。
單位會主動找員工,終止勞動合同。
這個時候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賠償金。原因到了退休年齡,員工能拿到退休金,前提條件是社保交夠15年。對應女性來說50歲退休有點早,如果我們在退休之前是幹部崗位,比方說是部門經理。
這個時候我們退休年齡就是55歲。
也有部分單位,不履行責任,直接讓員工辦理退休。這樣做法不對,之前有乙個新聞。女員工到了50歲,公司讓辦理退休。
但是女員工在公司是管理職位,強制退休之後,女員工將公司告上法庭,最後解決結果,是公司賠償女員工經濟補償。
這件事告訴我們,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我們合同沒有到期,公司也不可以直接讓我們辦理退休。退休有條件限制,遇到公司不合理要求,我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對於男性來說,退休年齡是60歲,到了60歲,公司會主動找我們,談退休事情。協商一致情況下,我們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合同沒有到期,退休年齡到,我們是雙向選擇,只要單位給我們交夠15年社保,我們辦理退休手續,可以拿到屬於自己養老金。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如果公司再聘用退休人員,就是違法行為,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我們需要接受事實,到了退休年齡,去享受我們晚年生活。
9樓:比臉樹
可以;因為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可以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自然解除,而且員工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了。
10樓:搗斡腦值詠
不可以解除合同的應該說是勞動合同停止,這個員工可以或許享有必然的退休金,這是有法律規定的。
11樓:網友
是不可以解除合同的,應該說是勞動合同終止,這個員工可以享有一定的退休金,這是有法律規定的。
12樓:超級開心哦是
可以的。因為這個時候員工已經沒有太多的勞動能力了,公司是可以正常的和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
員工到了退休年齡,用人單位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嗎?
13樓:賈寶驊
但是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關係並不必然終止。據勞動法法理,該條規定一方面賦予勞動者以主張權利到齡退休享受「退休福利」的依據,另一方面賦予用人單位人事自主權杜絕到齡該退者「佔」而不退的依據。由此可見,該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兼具權利和義務。
如果用人單位願意主動履行義務,放棄要求勞動者按齡退休權利,且勞動者也不主張退休權,法律就應該維持雙方勞動合同效力。
中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的年齡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應當明確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並與勞動者簽訂勞務合同。否則視為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關係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解除勞動合同後到退休年齡有工資嗎
14樓:武嬙
法律分析:解除勞動合同後到了退休年齡也是有工資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慶察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畢差廳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手隱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員工到了退休年齡公司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15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不,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四)用人單位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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