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張玉
扣」字,推測存在未償還的債務(通常是物業費),但物業公司只是提供物業服務的公司,和房產公司不同,因此無權進行「留置」。
另外,無論是已經取得還是未取得房產證,「房產證」上只要有自己的名字,就說明已經完成了登記,所有權已經移轉,因此業主可以向相應的機關申請掛失補辦,只是被扣在物業是沒有問題的。
提問者擔心的是自己對房屋的所有權會不會受到威脅,單純從法律角度上說,除了自然力和國家強制力以外,一般情況下所有權人都可以自由決定其名下財產權的歸屬,包括設定抵押——「被別人拿走」的情況有很多,有可能是民間借貸拿去抵押,也有可能是中介機構要求提交,甚至被拿去登記入學的。但是,只要本人不同意轉移所有權,就不能直接地發生法律上的所有權變動效果,因此,「拿走房產證」不代表「取得所有權」,拿走房產證的人無論是去貸款,還是直接試圖售賣,都屬於「無權處分」的情形,只有在第三人「善意」的情況下才構成善意取得,發生所有權變動的效果,而無論是貸款還是賣房,沒有本人出面的情況下主張「善意」都很難得到支援。總之,房產證出於某種原因被別人持有的,從行政管理的角度上來說,無論是銀行皮凱還是房產交易中心,都必須要求持證人是本人或經過公證的受託人,並且要求戶口本原件、身份證等證件才能夠辦理相關的手續,而從物權編的角度來說,即使通過某種方式通過行政核查或銀行評估的,也不產生實際上的物權變動效果,在法院上主張貸款或者買賣合同有效是不能得到支援的,因此,如果房產證在物業手中的,也不用太過擔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條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三十三條本條燃基喚例施行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製作的不動產登記鋒鉛簿繼續有效。不動產統一登記過渡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邗桐宣吉星
一般情況下亮祥,物業公司帆鍵或無權檢視業主的房產證。
但是,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物業公司可能需要檢視業主的房產證以完成一些管態伍理或服務工作。例如,如果物業公司需要確認業主的身份,或者需要核實房產的權屬和狀態,或者需要了解房產的面積和佈局等資訊,那麼物業公司可能會要求業主提供相關的房產證明。
總的來說,物業公司檢視業主房產證需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需要得到業主的同意和配合。
業主有權利查物業的帳嗎
3樓:東莞鄭萌
一、業主有權利查物業的帳嗎。
1、業主沒有權利查物業的帳。企業賬目只有國家工商、稅務機關或審計部門才能審查,根據相關管理條例,物業公司要對其物業收費及使用情況進行公示。而業主所能查詢的,就是物業公示的這個資料。
如果業主對物業的公抄示資料質疑,可以向業委會提意見。若絕大多數業主都對物業公司的物業使用情況有異議,可以由業委會聘請專業的審計機構對物業費的收支進行審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併轉讓。
第二百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二、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的權利有哪些。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5、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6、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7、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8、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業主有權利查物業的帳嗎
4樓:高功錦
法律分析:業主沒有權利查物業的帳,企業賬目只有國家工商、稅務機關或審計部門才能審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業公司要對其物業收費及使用情況進行公示。
而業主所能查詢的,就是物業公示的這個資料。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去小區物業可以查業主訊息嗎
5樓:李麗
法律分析:現在去物業公司是不可以隨隨便便查個人資訊的,因為物業公司有權保護好業主的個人相關資訊,如果說想要去某個小區通過物業公司查詢個人資訊,那麼可以請當地的公關部門出示調查檔案。
要是說某個物業公司隨隨便便給他人查詢業主個人資訊,那麼該物業公司後期是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因為物業公司在跟業主簽訂合同的時候,合同當中明確規定物業公司必須要對業主個人資訊進行全面保密。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五十三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私隱、非法侵入住宅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調解處理:
一)親友、鄰里、同事、在校學生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引起的;
二)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三)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業主有權檢視物業哪些證書和資料
6樓:陳楠
法律分析:物業啟迅公司有義務提供監控錄影,業主可以隨時要求檢視監控**。物業公司是業主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悄型此四十六條 物業公司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有關治安、環保、裝飾裝修等有義務行使相應的服務管理權利;租悉物業公司應當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去小區物業可以查業主訊息嗎
7樓:律漸
法律分析:現在去物業公司是不可以隨隨便便查個人資訊的,因為物業公司有權保護好業主的個人相關資訊,如果說想要去某個小區通過物業公司查詢個人資訊,那麼可以請當地的公關部門出示調查檔案。
要是說某個物業公司隨隨便便給他人查詢業主個人資訊,那麼該物業公司後期是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因為物業公司在跟業主簽訂合同的時候,合同當中明確規定物業公司必須要對業主個人資訊進行全面保密。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五十三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私隱、非法侵入住宅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調解處理:
一)親友、鄰里、同事、在校學生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引起的;
二)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三)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物業有權檢視房產證嗎?
8樓:袁宇光
制定小區管理辦法;對住宅小區實施管理;收取管理費用;有權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管理;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專項管理業務。裂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依照本法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及時答覆業主或灶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肆團困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二百八十七條 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住宅業主只指房產證產權人和共有權人嗎?能包括家庭成員嗎
房屋的所有權人是業主,就是房產證上登記的人才是業主,其他如父母,子女,配偶等如沒在房產證上登記,就不是業主,屬於物業使用權人,也需要受物業管理公約制約,物業公司也需要向他們提供物業服務。不是房產證上的產權人 共有權人,也不在戶口簿上面的家庭成員,算是這套房產的業主之一嗎?答不是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和共有...
公證能證明房產所有權嗎,沒有房產證,房產公證能證明權屬嗎
房產繼承公證辦理 關於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 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2 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 要到死者所在單位 或者居委會 村委會 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
業主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有權停電,停水嗎
在物業管理合同中,約定在業主欠費的情況下,物業公司可以以停水停電為懲罰手段,在 合同法 上屬於涉他合同條款,依法理,這種條款應徵得權利人的同意,否則,為無效條款,業主反而可以追究物業管理公司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業主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停水停電。只有依法起訴的權利。同時提醒你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