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與員工籤合同怎麼陪賞,個人與公司怎麼籤合同

2022-03-31 15:09:34 字數 6324 閱讀 7548

1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隨時可以申請的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補繳社保.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樓:深圳張勇律師

1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試用期內也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雙倍工資時效性是從員工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犯後一年內。

實踐中是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發工資之日起開始計算一年的訴訟時效。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再支付用工之日起滿一年後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

2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

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賠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沒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員工最多可以主張11個月的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該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最遲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自批二個月起至一年內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樓:任若蘭

2023年二月至2023年12月雙倍經濟補償!

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你是無固定續簽勞動合同,他無權單方面解除)所以還要補發3個月工資及一倍金濟補償

6樓: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按勞動法規定是應負員工又倍勞薪

7樓:龐碧春

合同都沒簽,你怎麼要賠償。。。再說了,是你犯錯在先,還要賠償,造成的失誤,公司沒要你賠償 就不錯了。。。。

個人與公司怎麼籤合同

8樓:小魚教育

籤合同是大事,籤合同合同中標明的每一項都應該認真分析,個人在合同中應有的責任和義務,簽署後就應該認真履行.

目前我國法律體制不夠健全,國家對私營小企業的管理力度不夠,以及求職者往往法律意識淡薄所以很容易被企業利用這一漏洞與職工簽署不公正的合同,

雖然國家勞動機關近幾年加大對普通勞動者保護力度,但在實際中普通職工的合法權利往往還是會受到侵害,所以為了保護好自己合法權利就需要學法懂法.

根據個人經驗,地方小企業很多都不跟勞動者簽署合法合理的勞動合同,

主要表現在過分限制職工權利,制定不合理的勞動紀律,

對違紀的處分力度過大,或者連職工到底應該享有哪些待遇都不與標明.工傷賠償等事項更是很少出現在合同中.合同中往往對企業自身違規的約束卻很少.

其實國家對企業用工合同有些條款是國家明文規定的,要學會保護自己的權利就要了解這些規定清楚自己必須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另外一份有效的企業用工合同必須是要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公證的,而且企業要有用工資格.

擴充套件資料:

合同的法律約束力,應是法律賦予合同對當事人的強制力,即當事人如違反合同約定的內容,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包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約束力是當事人必須為之或不得為之的強制狀態,約束力或**於法律,或**於道德規範,或**於人們的自覺意識,當然,源於法律的法律約束力,對人們的行為具有最強迫約束力。

合同的約束力主要表現為:

①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②當事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其合同義務;

③當事人應按誠實信用原則履行一定的合同外義務,如完成合同的報批、登記手續以使合同生效。

不得惡意影響附條件法律行為的條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損害附期限法律行為的期限利益等。

1.自成立起,合同當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約束;

2.如果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規定的情況以外,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書是一種法律文書,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時,合同書就是解決糾紛的根據。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護。

9樓:找法網

個人與公司簽訂合同,需在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條件,合同內容符合法律規範,不存在法定無效或者可撤銷的情形,合同一經簽訂即為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條 訂立合同的能力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人訂立合同。

第十條 合同的形式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二條 合同內容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第十三條 訂立合同方式

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

第三十五條 書面合同成立地點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第四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二條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 合同免責條款的無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 可撤銷合同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帶齊有關證照去當地稅務局開發票,但要交一定的稅費。再就是找朋友要些頂替,但千萬不要買假髮票,那樣你不但拿不到對方應該給你的錢,你還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祝你儘快拿到錢!

希望採納

11樓:雲真子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法人或是自然人。因此個人和公司可以同等資格地籤立合同。但是屬於必須提供資質的要件之類的合同則另論。

個人與公司怎麼籤合同?仍按《合同法》的規定根據雙方明確意願進行籤立吧。個人寫上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而公司方要蓋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私章或者法人代表簽名。

12樓:藍柳淡雲

個人是可以跟企業簽訂合同的。

你要做的

1.去找到怎麼寫合同以及簽訂合同的資料,學習一下。不放心的話去看看合同法和經濟法。

2.籤合同的時候特別注意違約條款,保護好自己的利益。

3.確定企業願不願意跟個人籤。如果不願意,你又想幹這活,那就去註冊個公司。看看公司法。個體經營企業用不了幾個錢的。

13樓:木子老師**答疑

回答您好親,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這邊幫你整理答案,您稍等一下哈!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條 【合同訂立方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2條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賠賞要求賠償有效期多長時間

14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等。勞動仲裁的時效是一年,勞動者應在時效內申請勞動仲裁。

1、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部分地區需要提供)。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委不收費;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3、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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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入職不滿一年的,可以從第二個月起一年內要求雙倍工資補償。超過一年的,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合同。同時要求補交社保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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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單位沒有未及時簽訂合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2.根據規定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單位需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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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所說的雙倍工資,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也就是說包括正常支付的工資,不是額外的兩倍。2 雙倍工資就是不管之前支付了多少包括什麼,都按乘2計算,也就是如數在支付一份。3 公司辭退你,沒有合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