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要求加班,員工是否有權拒絕?單位能否以不服從管理開除?

2024-12-31 16:55:11 字數 3114 閱讀 2081

1樓:是阿瑤瑤哇

單位要求加班,員工是有權拒絕的。從《勞動法》來講,單位不能儀不服從管理開除你。但是往往單位可以找到能夠規避《勞動法》的理由開除你。

2樓:葉落紅葉之歌

可以,而且單位是不能夠以員工不服從管理開除的,如果對員工開除了那麼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要求公司進行賠償的。

3樓:wu小甜甜

用人單位不可以因員工不服從加班而辭退員工,員工有權利拒絕加班。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員工拒不加班,可否以不服從上司合理工作安排而解僱

4樓:

摘要。您好,親。您所問的( 員工拒不加班,可否以不服從上司合理工作安排而解僱。

為您提供答案如下:「不可以!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除外,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和工會同意,且每天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並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勞動者不加班是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用人單位因此給予處罰都是違法的,何況解除勞動關係。」<

員工拒不加班,可否以不服從上司合理工作安排而解僱。

親,您好!您的問題我這邊已經看到了,正在努力整理答案,稍後五分鐘給您答覆,請您稍等一下~

您好,親。您所問的( 員工拒不加班,可否以不服從上司合理工作安排而解僱 )為您提供答案如下:「不可以!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除外,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和工會同意,且每天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並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勞動者不加班是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用人單位因此給予處罰都是違法的,何況解除勞動關係。

你好親 為您提供的答案希望能幫到你哦<>謝謝。

公司安排加班員工有權拒絕嗎

5樓:彭宗輝

法律分析: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天,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3小時/天,並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並且加班需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加班必須按規定支付加班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6樓:

單位要求加班,員工是否有權拒絕?單位能否以不服從管理開除?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單位要求加班,員工有權拒絕,單位不能否以不服從管理開除的呢。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的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根據上述規定,單位安排員工加班,應該合理合法,並經過員工同意,如果員工拒絕加班,單位是不能強迫加班的。

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員工有權拒絕嗎

7樓:套套愛邊緣

在法律上老闆要求員工強制性的 加班 ,員工是可以拒絕的; 1、我國的《 勞動法 》和《***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等法律 法規 對勞動者加班做了明確的規定: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必須是在確因工作需要,並經工會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在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方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 2、但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是由於下列情況,勞動者不得拒絕:

肆舉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或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圓缺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裂腔碧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單位要求加班 員工有權拒絕嗎

8樓:雷贊

法律分析:有權。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與員工協商的,因為加班需佔用員工的休息時間,只有在員工自願的情況下才可以安排加班。

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無權強行要求員工加班。休息權是法定的權利,任何人非槐空依法定程式不可剝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返肢十一條 用人漏明世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用人單位有權拒絕員工安排加班嗎?

9樓:年少曙光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徵得勞動者同意,勞動者有權拒絕。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排除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同意,且每天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並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頃敗辯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可以向 勞動監察投訴 ,由勞動監察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處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枯態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保障監察 條例》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 責令限期改正 ,並雀缺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哪些情況下員工不能拒絕加班,員工有沒有權利拒絕加班

但是,在4種情況下,員工是不得拒絕延加班工作的。1.首先,公司決定讓員工加班。延長勞動時間沒有和工會協商,也沒有和工人協商,單方面決定。不符合合理延長勞動時間的法定手續之後,加班時間就超過了法律規定的限度。根據你的陳述,加班時間每月最高不能超過36小時的規定,由於自然災害 事故或其他原因,人民生命健...

老闆強制要求員工加班,公司隨便強制職員加班是不是違法?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可以拒絕加班,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要求,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是每日不能超過三小時。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

企業以員工拒絕加班為由辭退員工可以嗎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首先必須是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其次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也就是說勞動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權拒絕。除此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長度也不是隨意的,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