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七臺河李陽平
員工拒絕公司加班要求的,公司無權扣員人工資。如果公司存《勞動法》第42條規定情形時,勞動拒絕公司的加班要求的,公司有權依法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關係,但也不可以剋扣勞動者正常付出勞動的應得勞動報酬。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樓:老驥
不可以扣工資的!按勞動法規定,員工下班後,不得強行安排加班,如果員式不願意加班,不能扣發正常的工資。但如果在簽定勞動合同時雙方明確需要加班安排時,員工得安合同上約定加班,如果拒絕加班,就按違約來處理。
3樓:
公司要求員工下班後加班,但是員工不願意加班,公司無權扣工資,只要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完成本職工作就無可厚非,扣工資就違反勞動法。
4樓:劍夢槐
公司有公司的規定,如果是按照勞動法去制行,員工不願意加班,公司無權扣工資,如果是私人老闆,那就是公司說了算,員工不加班有權扣工資。
5樓:趙老師聊職場
勞動法規定,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加班不超過36小時,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就當配合。謝謝!
6樓:潭曉露
公司要員工加班,員工不加班,公司沒有權利扣工人工資。
7樓:我的幸福就是陪伴著你
不能,你要服從命令。
8樓:清晨好
在下班後的時間公司要求員工加班,只要不違背勞動法的規定,員工就應該按照公司的勞動制度和紀律去遵守,服從領導的加班安排。如果員工不願意加班,公司可以按照勞動制度和紀律的規定對該員工進行相應的處罰。或扣工資,或辭退。
當然,加班了,公司要給加班費或者是補休。無故辭退員工就要給付員工賠償金。
9樓:喬愛熙
公司是沒有任何權利毫無理由的剋扣員工工資的,並且員工加班時,公司是需要支付加班費用的。
所謂加班,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一般指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由於加班是員工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在原本應該休息的時間內進行的工作,是工作時間在休息時間中的延伸。為了保護員工的休息權,國家對加班加點進行了嚴格的限制。
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情況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基礎上的,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員工加班,員工也無權單方面決定加班。
10樓:網友
公司要求員工下班後加班,但是員工不願意加班,公司有權扣工資,還有權辭退,只要公司願意出賠償金。當然,員工加班也是有條件的,一是時間上不能超出規定,二要付加班費。
11樓:小民願望
首先,公司並沒有,強迫員工,下班後,繼續加班的權利。但是,公司可以有同員工,或工會協商,讓員工下班後繼續加班地權利。扣工資,應該是不合情理,或者說,是違法的事!
12樓:網友
如果員工有比較客觀的理由不加班,公司是不能扣員工工資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當然沒有權利扣員工工資的了,而且加班也屬於自願加班,不能是強迫員工加班,員工不願意加班可能是加班的薪資待遇沒有吧,那就很好理解了。
14樓:小殷講生活
我覺得沒必要扣工資,一般來說加班是另外的費用吧?不過作為普通員工也要適當理解老闆的難處,光芒萬丈的背後往往是無盡的心酸跟勞累,他們有苦說不出。
15樓:陳溪
當然是不能隨便扣工資的,最多是不加班不拿加班時的工資,不應該扣工資的。。。
16樓:芳華初夢
公司無權扣工資,但你要不加班也很難辦的,這就是現實工作。
17樓:建谷槐
加班是員工的自願行為。公司不可以強行要求員工加班,任何事都以協商解決為好。
18樓:生活達人凝沙學史
無權!加班應勞資雙方達成一致!
19樓:言午
這樣的情況,公司沒有權利扣員工工資的。
加班應該得到員工同意才行。
20樓:網友
用人單位不得強制加班,扣工資屬於違法。
21樓:兵法大師
這個是沒有權利扣工資的。
22樓:網友
公司沒有權利扣工資。
23樓:柳雍
都是公司不叫加班,才下班,
為什麼有的公司讓員工加班還不給加班費?
24樓:我得女神謝大腳
現在很多公司都有這種不成文的規定,會讓員工無償的加班,尤其是一些私人企業或是小企業,這種現象更是常見。而員工為了保住工作,一般都是會選擇默默加班不反抗,所以也讓這種在工作時間之外加班的現象變得越來越多,越來越頻繁。
雖然說加班是可以的,但是不能進行無償的加班,作為員工還是應該自己應有的福利。如果公司強制要求加班的話,必須要支付一定的加班費用,不能縱容公司對員工無限制的壓榨,而且如果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是完全沒有必要加班的。
25樓:伊念寒
公司的這種行為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員工應該拿起法律的**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夠助長公司這種自私自利的行為。
26樓:君君別熬夜
因為很少有員工會不要命的反駁沒加班費的問題,別說去勞動局舉報了,都害怕說了之後自己的工作沒了,所以很多人就忍氣吞聲,公司老闆也肆無忌憚。
27樓:塵一書
控制支出,榨取勞動價值,節省成本,加上勞動力供求失衡,企業招工不愁,反觀勞動者就業難,為了保住工作,就只能忍氣吞聲加班了。
員工不願意加班可以扣工資嗎
28樓:胡文學
員工不願意加班不可以扣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強迫員工加班,更無權剋扣工資。
如用人單位事先未與員工及工會協商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加班違反了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員工有權拒絕加班。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員工不願意加班可以扣工資嗎
29樓:王學德
法律分析:員工不願意加班不能扣工資。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基礎上的,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員工加班,員工也無權單方面決定加班。
對不服從公司加班要求的職工罰款是違法的。如果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併為此扣減了工資,勞動者可以保留相關證據,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老闆要求加班,但是員工不願加班而直接下班,有沒有這方面的相關的法律條款
這屬於法律賦予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如果單位有這方面的制度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員工應當服從。是否安排加班屬於用人單位的內部管理權,法律僅僅規定了加班的時長限制。不過一般的用人單位均沒有使用好這個內部管理權,沒有在規章制度上進行規定,甚至沒有規章制度。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工作時間延長限制 用人...
假如公司過年強制性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向公司老闆協商,想要拒絕,可是公司老闆避而不答怎麼辦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有些工作需要加班的,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加班工資。直接把勞動法搬出來,他還是一意孤行的話做個不厚道的事,直接打勞動局 匿名舉報,說明你們公司違反勞動法規的事實,勞...
老闆強制要求員工加班,公司隨便強制職員加班是不是違法?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可以拒絕加班,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要求,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是每日不能超過三小時。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