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能否和其他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2025-03-01 08:30:21 字數 3621 閱讀 7475

1樓:艾仁漢尚

首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具體合同條款可以參考網上的勞動合同鄭納範本,當然有當地勞動局純叢兄出的合同範本就更合適了。

第二,合同不需要購做襲買。員工方面只要簽字即可,一般是一式兩份,當然一些特殊行業需要一式三份,還有乙份到勞動局備案。

員工可以與同一家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嗎?

2樓:可愛的

1.乙個勞動者是否可以和兩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關鍵看兩家用人單位的態度,如果它們都沒有異議 ,法律上是允許的。如果其中一家不同意,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至於繳納社保,社會保險不同於商業保險,我國現行法律只支援在一處繳納社保。

3樓:法律微學堂

不可以。

一、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具有很大的不同,主要區別如下:

1、調整的法律關係不同,勞動合同主要是勞動關係,而勞務合同屬於勞務關係,勞動關係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勞務關係則不是。

2、勞動合同具有強烈的人身依附性,勞務關係只有財產性,兩者之間存在明顯的差別,在勞動關係中,公司除了要給員工發放公司,還要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提供其他的福利待遇,而對於勞務關係則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務,發放勞務報酬。

3、主體不同,勞動合同的簽訂主體只能是公司和勞動者,勞務關係可以是個人和個人之間進行簽訂。

二、因此,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雖然一字之差,卻是天壤之別,屬於兩種不同的的關係,只能選擇其一,不能既有勞動關係,又有勞務關係,兩者是不能同時存在的。

三、員工在和公司籤合同時,最好籤訂勞動合同,因為勞動合同更有利保護勞動者權益,公司除了要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在解除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時,還要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4樓:網友

員工可以於同一家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嗎?我覺得員工是不可以於同一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那是不合法的。

5樓:晉方美

員工可以同一家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嗎?這不可以的,只能牽一種的。

6樓:朋國

員工可以與同一家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嗎?員工只能與同一家公司簽署勞動合同或者是勞務合同。

7樓:風行天下

祝你健康快樂祝你好運連連。

8樓:賁年

你的問題是說員工可以同一家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嗎?這種情況應該是不可以的,也就是說,人只能訂乙份合同,如果第二次合同又定了,那麼只能以第二次合同為準了,前乙個合同就作廢了。

9樓:網友

當然可以如果自己喜歡的話。這也是完全正常的,現象。但最好的辦法是注意自己的身體,不要累垮的。

10樓:網友

不能,在一家單位勞動者只能有一種法律關係,像這樣的只能是勞動關係。

11樓:網友

為了強迫你加班而簽訂的合同協議,只要和勞動法相違背的就是不合法的,也就是無效的。

12樓:小肥龍

你是說可不可以同時籤兩份合同嗎?應該是可以的,但不可以的是你的身體,能做完這份工作,接著再去做另乙份工作嗎?趁年輕多賺點錢是對的,但身體才是更重要的,在保證身體不受什麼影響的情況下,還是可以的。

13樓:端木我的

不合法,合同只能是乙份。

企業必須和員工籤勞動合同麼

14樓:陳建生

法律分析:是的,企業一定要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如果未簽訂的,用工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期間,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陸液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御判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鎮悉改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和職工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嗎?

15樓:創作者

一般情況下,分公司也是可以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分公司是指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附屬機構或分支機構。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依法取得或經授權的用人單位,有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橘源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喊喊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第一百六十二條**人在**許可權內,以被**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人發生圓滲態效力。

如果有工作還跟別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16樓:劉偉長

有工作還和別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至少按照我國現在勞動法的立法體系是不承認並且不支援雙重勞動關係的。

一、退休返聘有沒有帶薪休假。

退休返聘人員不享受帶薪年休假。

一、《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一條有規定: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可以看出帶薪年休假是針對受勞動法及公務員法調節的主體設定的,而退休返聘人員是不適用於上述兩法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享受基本退休養老待遇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法定條件,勞動者從而進入社會保障體系,不再受勞動法的調整。

二、但單位可以作為福利待遇,可以給年休假。依據目前法律規定,退休返聘職工並不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但是單位可以通過內部規章制度賦予退休返聘職工一定的帶薪假日,以彌補退休返聘職工與普通職工在這方面的差別。公司一般會讓退休返聘人員享受帶薪年休假,和在職職工一樣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

退休返聘員工所做的工作和一般員工沒有區別,且員工退休後得到返聘往往說明單位對其能力比較看重。

二、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是什麼?

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主要有:1、注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保證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避免雙倍工資支付。2、注意審查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是否是退休人員、是否處於競業禁止期、是否存在雙重勞動關係、是否存在其他不能建立勞動關係的其他情形等。

3、注意簽訂勞動合同的型別是否合法、實用。

三、勞動關係的建立以什麼為目的。

目的是保護事實勞動關係中勞動者的權益,並不是肯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勞動法律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有關的其他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體系。因此,勞動關係的建立在勞動法律體系中處於關鍵位置,其決定著勞動者是否能夠享受勞動法律規定的各項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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