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好久上課上課
勞動法要求了企業加班時長每月不超過36個小時,每日不超3小時。假如在36小時之內,且當日沒超出3小時,則屬於合理合法範疇內,雖然是合理合法範疇內,可是加班也需與員工商議。企業事前納入勞動合同書中,或公司規章制度中,假如納入合同書或規章制度中,員工也簽名確定了的,則可以給與懲罰,多次處罰總計後,可列入比較嚴重違背管理制度。
職位考勤管理制度),這時是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
有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要嚴格遵守勞動定額的執行時間規範,不可以去逼迫或是變向逼迫勞動者去加班。假如用人單位分配加班,且勞動者允許,用人單位應當相關規定向勞動者晌衫則付款加班費。
因此不接加班就是你的應該有支配權。有一些加班,很有可能便是有時候、任意的個人行為,並沒產生一種慣常的國際慣例。
那樣的加班,大部分情況下便是宴棚因為乙個暫時的目標而著急趕時間。因此,那樣的加班,就算是乙份簡易的加班餐就能讓員工覺得溫馨,進而不容易去斤斤計較過多。可是,假如加班的頻塌攔率很高,抗壓強度。
也非常大,且沒有補助,那員工一定是難受的,員工還可以回絕。有一些企業,分配員工禮拜天加班,人來啦,沒有加班費。
可是不來,卻要扣工資,這完完全全便是無賴基礎理論,是根本毫無根據的。這樣的事情下,企業假如以員工不配合,不願意加班為由將其辭退,這就是違紀行為。員工徹底可以走司法程式。
為自己消費者維權。企業違背合同約定或其制訂的企業規章制度違背《勞動法》,強制性勞動者加班加一點的,勞動者有權利回絕,並對企業「辭退」員工個人行為認為支配權。
2樓:沒結婚呢
我覺得對於這樣的員工你應該給予其定的懲罰,但是先不要開除對方,如果因為這樣的事情開除對方,可能會在公司中造成則衝哪判或非常不好的風氣,其他員工會感覺不安,對於整個公司的工作效率會造成嚴重的影響,所以在一次大會中正式的提出這件事,對於員工進行通報批評,也孫碼容易引起殺雞儆猴的效果。
3樓:王芳芳麼麼噠
肯定是不行的,前轎差如果在生活中直接開除對方的話,那麼帆漏對方可能會慧皮去勞動局起訴自己單位沒有任何權利開除乙個員工。
4樓:阿斯達歲的說
這種情況是不可以開除對方的,因為員工並不是在正常上班時間離開的,還是加班,加班並不屬於正常的上班時間,燃冊所以對方沒跡段此有犯姿迅錯誤,你是不可以開除對方的。
員工拒絕加班可以開除嗎
5樓:王瑞恆
法律分析:不可以。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與員工協商的,因為加班需佔用員工的休息時間,只有在員工自願的情況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無權強行要求員工加班。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員工拒絕加班可以開除嗎
6樓:柳爍穎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徵得勞動者同意, 員工拒絕加班 是依法刑事權利,用人單位因此解除合同是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可以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主禪念張繼續 履行勞動合同 或者二倍 經濟補償金 (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兩個月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皮畝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 不能繼續履行 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 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 經濟補償標準 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賀握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拒絕加班可以開除員工嗎
7樓:姜超
員工拒絕加班不能被開除,用人單位因為員工拒絕加班而開除員工,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用人單位不可以強制勞動者加班。
如果用人單位因此開除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就是繼續回單位上班。勞動者也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合同是雙休實際是單休合理嗎。
不合理。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是雙休合同,卻要求單休,屬於違法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者也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遲滑老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強行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嗎。
用人單位強行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是違法的。單位違法解約的,勞動可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則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來支付賠償金。
三、試用期解聘需要提前幾天通知?
相關法律沒有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幾天通知員工本人的,只規定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員工,否則需要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籤碼公升了合同試用期辭職的,一般三天後可以走,並把工作交接好,公司也應該支付試用期應得的工資。
沒有法定情形,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不要求繼續履行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讓敏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拒絕加班的員工在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嗎
8樓:創作者
不可以。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從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與員工協商的,因為加班需佔用員工的休息時間,只有在員工自願的情況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無權強行要求員工加班。
休息權是法定的權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式不可剝奪。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71條規定,協商是企業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式(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和《勞動部貫徹〈***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除外),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時,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協商後,企業可以在勞動法限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員工拒絕加班,公司可以開除員工嗎?
9樓:廣州劉勝飛
下班後員工拒絕公司要求的加班,公司為此開除員工,合法嗎?
企業以員工拒絕加班為由辭退員工可以嗎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首先必須是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其次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也就是說勞動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權拒絕。除此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長度也不是隨意的,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
單位要求加班,員工是否有權拒絕?單位能否以不服從管理開除?
單位要求加班,員工是有權拒絕的。從 勞動法 來講,單位不能儀不服從管理開除你。但是往往單位可以找到能夠規避 勞動法 的理由開除你。可以,而且單位是不能夠以員工不服從管理開除的,如果對員工開除了那麼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要求公司進行賠償的。用人單位不可以因員工不服從加班而辭退員工,員工有權利拒絕加...
哪些情況下員工不能拒絕加班,員工有沒有權利拒絕加班
但是,在4種情況下,員工是不得拒絕延加班工作的。1.首先,公司決定讓員工加班。延長勞動時間沒有和工會協商,也沒有和工人協商,單方面決定。不符合合理延長勞動時間的法定手續之後,加班時間就超過了法律規定的限度。根據你的陳述,加班時間每月最高不能超過36小時的規定,由於自然災害 事故或其他原因,人民生命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