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有籤勞動合同,外派到另外家公司急辭工要扣工資嗎

2022-12-30 17:20:57 字數 707 閱讀 5938

1樓:橘子不如橙子

造成用人單位損失,會扣工資。勞動者應該依法申請離職,有義務完成交接工作;因勞動者原因造成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勞動者應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夢溪宜緣

1,正式員工離職需提前30日向公司提交離職申請;

如果員工辭職未提前通知或者通知不滿三十日,因此而給單位造成損失時,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所以扣工資還是不合法的。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條規定,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是籤勞務合同還是勞動合同,勞務公司與個人籤的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按社會保險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 個人權益記錄。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依法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並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一年期固定勞動合同1個月試用期 連續訂立兩次固定勞動合同,合同到期員工願...

請問公司在和我籤正式勞動合同之前,老闆先讓我簽訂自願放棄社會保險的合同,這是合法的嗎

不合法的。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不繳納,或勞動承諾放棄社保,這都是無效的,用人單位同樣要為勞動者繳納社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 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 勞動者的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

員工在A公司上班,籤的是B公司的勞動合同,發公司也是B公司發

如果ab兩個公司位於不同省市,則可能是保險繳納標準有所不同,或者ab兩個公司的工資標準不同,a公司同樣崗位的人員工資低待遇高於b公司,否則這樣操作可能並非為了規避什麼,僅僅公司管理的需要。與你存在勞動關係的是b公司,你是被b公司委派到a公司工作的員工,這種方式很普遍。如果發生勞動爭議,你應當以b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