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致電讓我到公司辭職

2025-01-30 06:15:30 字數 5238 閱讀 5845

1樓:泰然且鮮明的小寶貝

超過乙個月不到一年未籤書面合同的話,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每月2倍工資的補償。

超過一年未簽訂書面合同,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未參加考試是否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是否給公司造成了嚴重損失?

這些暫且不論,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是過錯在先,你可以此為由提起勞動仲裁,勝訴是沒什麼問題的。

這樣下來,你在這公司也沒什麼可繼續的了,乾脆直接辭職,然後在仲裁時將辭職補償一併處理。

詳詢律所律師,如果瀋陽地區可以聯絡我。

2樓:上上下心

給你箇中肯的一件:你如果還想再公司上班那麼就過去合同搞好,要是不想再公司上班了你可以去勞動仲裁申請11個月雙倍工資和辭退補償。

3樓:網友

一般情況下,公司三個月就必須和員工簽署勞動合同,他沒有,你已經可以去告他了。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沒簽合同好像也說不上來,

突然被公司通知離職怎麼處理

5樓:

您好,突然被公司通知離職怎麼處理。

一、公司讓辭職怎麼辦收集公司脅迫或者變相脅迫勞動者離職的證明材料,然後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或者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二、相關法律知識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第三十二條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第八十條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派灶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畢局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塵數扮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已經離開公司多年,公司時不時打**給我叫我回去任職,該怎麼拒絕?

6樓:小未來

我覺得遇到這種情況之後,可以向對方表示自己已經擁有穩定的工作。通過這種方式就可以進行婉轉的拒絕。

很多人在進行工作的過程中,都會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產生辭職的決定。然而在今進行辭職之後也會遇到之前公司人員打**讓自己回去上班的經歷。然而在面對這種情況的時候,每個人都會做出不同的選擇。

可以表達自己應擁有穩定的工作。

首先我個人覺得遇到這種情況之後,如果不想回去進行工作。只需要表達自己目前已經擁有乙份比較穩定的工作,並且說明自己工作的福利待遇也比較不錯。通常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進行拒絕,並且這種拒絕方式也不會讓對方覺得尷尬。

畢竟很多人在離開公司之後,基本上都不會選擇回到之前的公司進行工作。<>

也可以說明自己目前正在進行創業。

其次就是自己目前如果正在創業的階段,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直接向公司相關人員表示自己已經進行創業。通過這種表達方式,就可以讓公司裡面的相關人員明白你的意思。並且也不會再次打**讓你回公司進行工作。

因為公司裡面的相關人員會明白創業階段的人需要進行努力,而且創業階段的人也不可能回公司進行工作。<>

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決定。

最後我個人覺得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也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相關的拒絕。而且選擇不回之前公司進行上班也是一種正確的決定。因為之前在公司進行工作的過程中,如果不能擁有比較好的福利待遇,通常再次回到公司進行工作也不會提公升相關的福利待遇。

所以大部分人在公司進行辭職之後都會選擇擁有嶄新的開始。

7樓:眼睛笑彎彎

自己離開公司多年,但是公司時不時打**給叫自己回去任職,自己可以告訴公司謝絕對方的好意,但是自己很滿意現在的生活模式,不希望自己的生活再次被打亂。

離開多年公司還能經常給自己打**讓自己回去,說明對方心裡確實有自己,但是自己既然離職多年就不應該吃回頭草。要知道時間改變一切,更何況辭職多年公司早就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自己早回去已經找不到原來的感覺,拒絕對方才是最好的選擇。既然已經離開多年,說明自己其實對於公司的瞭解已經不夠,只要向對方說明自己不足,感謝對方的厚愛,都會讓對方明白自己的態度。

自己可以在公司聯絡自己的時候感謝對方對自己的器重,但是自己已經適應現在的生活節奏,不希望再一次打亂。除此之外,自己應該告訴公司自己沒有換工作的打算,到了一定的年紀就追求安謐的環境,不想換工作讓自己的家人受到影響。不論如何,都感謝公司至今還記得自己,但是自己卻有心無力,希望對方可以尊重自己,這樣都會讓公司明白自己的選擇和立場,不會繼續為難自己。

只有自己說出自己的想法,堅定自己的立場,這樣才會讓公司不繼續聯絡自己,這樣才會讓自己得到片刻的安靜。想要拒絕對方很簡單,告訴對方總有人比自己優秀,而且不在少數,希望他們可以把關注點放在更多人身上,或許給他們帶來意想不到的驚喜。只有明確的拒絕對方,才不會給他們任何的希望,才會讓自己可以好好地工作。

想要拒絕公司的請求其實很簡單,把自己所有的想法說出來就會讓他們明白自己的選擇,如果自己不清不楚肯定會讓他們繼續聯絡自己。面對公司的這番操作雖然很感動,但是不要輕易動搖,這樣會讓自己再次提出辭職。

8樓:數位技術小輝

應該告訴對方自己已經不可能回去了,讓對方放棄這個想法,因為這樣拒絕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9樓:f但是

你可以告訴老闆自己現在已經有其他工作了,沒有多餘的時間再回去任職。

在公司離職辦完後 給公司發被迫離職告知函還有用嗎

10樓:小芳說旅遊

在公司離職辦完後給公司氏悉發被迫離職告知函沒有用,除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之外,均屬違法解除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申請勞動仲裁後不可以再發被迫離職通知書。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歲頌願協商殲雀乎、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以上內容參考:百科--被迫離職告知函。

我和公司提了離職公司讓我馬上走

11樓:潘博文

法律分析:從你通知單位辭職30天內,慎世消單位批准你離職就合法的,想返纖錯後離職自己和單位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寬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突然讓我離職

12樓:我是帥鍋

一、公司突然讓我離職賠償幾個月工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形式。

從主體的角度區分,勞動合同解除包括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者單方解除以及雙方協商解除。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又可細分為過錯解除、非過錯解除和經濟性裁員。

過錯性解除,是指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制度,主要規定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非過錯性解除,是指在勞動者無主觀過錯但基於某些客觀原因,用人單位可以依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制度,主要規定在《勞動合同法》四十條。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等情況下,為改善生產經營狀況而裁減成批人員的制度,主要規定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包括主動辭職和被動辭職兩種。

主動辭職是勞動者提前三日(試用期內)或者三十日(試用期滿後)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主要規定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被動辭職是指在用人單位有過錯的情況下,勞動者無需提前30日通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主要規定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協商解除,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的一方提出動議,並與另一方當事人就勞動合同的解除達成一致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主要規定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13樓:112333束脩

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是要按照第47條支付補償金的。

如果你擔心影響檔案,可以不簽字。把單位脅迫你離職的證據準備好去申請仲裁,仲裁判決可以證明非本人自願。賠償金一樣的拿。

14樓:生活勇著

公司突然讓你離職,公司既然不用了,他肯定招些人讓你離職,你就離職唄,你千萬不能顯示你自己一直公司要你他她賠償你不付錢。

15樓:捷曉蘭

兩個選擇都不能選,如果你寫被公司辭退,你再想找到工作很難的。如果你自動離職什麼補償都沒有的。這種情況下你應該上勞動部門投訴。按法律的**保護自己。

16樓:網友

如果公司辭退你沒有理由,那麼可以找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諮詢一下,必要時總法律**保護自己。

我要辭職,公司不讓我走,我向公司辭職公司不讓走怎麼辦

要想辭職的話,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公司這一步程式是必須的。你現在才一個周,所以在公司沒有批准的情況下私自離開是法律不允許的,公司可以對你提出違約賠償。一個月後即使公司不批准你辭職,你也可以走人,而且工資他是必須給你的,保險,檔案都必須給你轉,不給你辦理的話公司違法,你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勞動仲裁。最好別...

我應該辭職嗎唉,公司讓我辭職 我應該怎樣?是否能得到補償?

樓上三位說得都很對啊,學不學得到東西關鍵看自己了。現在找份理想的工作是很難的。等找到合適的再離開。朋友你太急噪了!你這個情況在工作中很正常!試問工作中的朋友們哪個說他的工作內容很 有聊 除非他 她 是工作狂!其實就算是經理,董事長,他們也有他們無聊的時候,而且比你還多!他們的公司步上正軌了,該處理的...

我想辭職公司不批

辭職是不需要批准的,通過書面形式以 信的方式遞送,建議一式兩份,在騎縫簽名。或者通過公司的電子郵箱傳送,保留髮送證明,或者兩步都做。根據 勞動合同法 你們公司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非法用工,另外沒有勞動關係,公司應該也沒有幫你繳納社保吧?如果你只想辭職,可以提出公司的違法行為,支付工資離職,如果你...